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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林丹到底“卖.身”给谁? 商业博弈最好兼顾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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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IIII

发表于 2015-6-23 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本赛季羽超联赛总决赛打响,而由于赞助商纠纷,已提前杀入总决赛的青岛合展仁洲队仍然难以派上他们重金租借的明星球员林丹[微博]出场。这无论是对林丹、球迷,还是急需人气的羽超来说,都是一个多输的局面。而这一事件,也成为近期羽毛球[微博]界的热议话题。林丹到底“卖身”给了谁?这场争议,是以俱乐部、个人赞助商合同为准,还是以联赛赞助合同、规程为准?专家认为,球员、俱乐部、联赛等之间的赞助商冲突并非个例,当务之急是完善职业联赛游戏规则,为今后处理类似争议提供样本。   

  联赛赞助商态度强硬

  青岛合展仁洲俱乐部以租借形式签下林丹助阵其季后赛,合同期从6月3日至今年羽超季后赛结束,薪酬是中国羽协封顶标准150万元。但在13日晚的羽超联赛季后赛半决赛首回合角逐前,青岛队被告知林丹不能上场打比赛。为了答谢球迷和回报俱乐部,林丹此后在青岛举行了球迷见面会。活动中,林丹穿的正是青岛队的联赛球衣,但贴住了赞助商标志。而此后的互动环节及半决赛后为其专门安排的表演赛上,他又换回自己代言的球衣。

  就在19日,2014-2015赛季羽超联赛赞助商威克多发表声明,正式对此事表态。威克多方面强调:“林丹既然参加了羽超联赛,就必须按照羽超联赛赞助商的要求穿着准备,而不能享有特权。不仅仅是在正式比赛中,甚至在与球迷的见面互动、表演赛中,林丹都必须穿着羽超联赛赞助商的服装。”从声明中可以看出,威克多方面态度相当强硬。

  据青岛俱乐部总教练李卫国说,羽超联赛赞助商是威克多,林丹个人赞助商是尤尼克斯,在之前比赛中遇到赞助商冲突时,曾允许将运动员比赛服装上的商标遮住进行比赛,但到季后赛就不行了。

  今年1月初,在中国羽毛球队已有装备赞助商的情况下,林丹成为首个与另一家赞助商尤尼克斯合作的现役国羽球员。由于国羽装备赞助商是李宁,林丹签约尤尼克斯有需要回避的地方,他说,如代表中国队出战比赛中,可能比赛服还是李宁,球拍、球鞋是合作伙伴尤尼克斯。

  律师:参赛应服从联赛规定

  曾参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律师张士忠说,从法律的角度说,羽超联赛应该有经过公示的竞赛规程,规定了参与方权利义务,包括着装规定;参赛也是一种契约关系,参赛者应该服从赛事的规定。“参赛也不是强制性的,不同意也可以不参赛。”

  “如果这个赛季的竞赛规程对着装有明确规定,就应该服从联赛规定。至于说私下变通,对个别人、个别情况变通,那是个案的协调;但如果联赛赞助商不同意变通,从法律上没有问题。”张士忠说。

  商业博弈最好兼顾利益平衡

  其实这种利益冲突不光在国内,国际体坛也很常见。张士忠也说,如果联赛、球队赞助商利益要求太多,个人商业利益受损太多,也必然会导致冲突。这其实就是一种商业博弈,各方都想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通常最终还是会达成一种利益平衡,谁也不希望两败俱伤。“我个人觉得,如果林丹不参赛,联赛的商业价值会差很多,联赛赞助商利益同样受损。”

  关键之道咨询公司创始人张庆说,职业体育规则是保证参与方利益最大化的,成熟职业联赛的规则更为完善,也是几方利益博弈的结果。林丹这件事也提醒有关管理机构未雨绸缪,设计更精准的游戏规则,使得各参与方更清楚如何保障己方利益。同时需要加快体育争议解决机制的建设。小钟

  反应

  林丹:太无奈!会配合青岛做推广

  在青岛队以两回合2比0的比分晋级总决赛后,林丹对自己无法上场的处境再次表示了无奈,“我觉得确实有些无奈。羽超有羽超的一些要求和规定,既然大家达成不了,我只能是暂时没办法参赛。”

  最让林丹不能理解的是,同样的问题在国家队可以解决,到了联赛却不能处理。“在国家队,两个赞助商都有一定让步,所以我能够继续代表国家比赛,目前为止也都比较正常。但我没想到到了羽超,就变得非常难以逾越,最终都无法上场,还是有些惊讶和意外。”不过林丹表示,自己会配合青岛俱乐部做一系列的推广活动,直到月底赛季结束。 斯科

  进展

  赞助商发声明回应林丹被禁赛:禁你符合规定,国手也不例外

  6月19日,2014-2015赛季中国羽超联赛赞助商发表声明,正式对此事表态。以下为声明全文:

  本公司通过中国羽毛球协会指定的羽超联赛推广公司,达成赞助合约,使威克多成为2014-2015赛季中国羽超联赛服装赞助商。

  根据合约约定以及中国羽协有关规定文件,在中国羽超联赛比赛期间,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威克多提供的服装。

  合约签署后,2014年11月,在羽超联赛工作会议期间,中国羽协与本公司协商,因青岛合展仁洲俱乐部与一位泰国籍球员事先签有三年合约,其受自身所签品牌合约约束,希望本公司能够接受穿着遮挡掉LO GO的威克多服装的处理方法。本公司本着真诚合作,共同打造羽超盛事的愿望,予以同意。

  在小组赛阶段,各方合作良好,赛事顺利推进。

  进入季后赛半决赛之前,在媒体已公开某位中国队运动员加入青岛合展仁洲俱乐部后,该队总教练两次与本公司接触,希望同意其穿着竞品服装或遮挡掉LO GO的威克多服装参加比赛。我们认为该俱乐部与本公司并没有直接合约关系,因此无法就此事展开协商谈判,建议他们向中国羽协和指定的羽超联赛推广公司报告,由他们与本公司接洽。

  此后,我们和所有人一样,看到了在长沙及青岛半决赛发生的事情。

  我们认为,羽超联赛组委会做出的禁止该运动员参加团体性质的羽超正式比赛是符合合约约定以及中国羽协相关规定的。

  我们认为,青岛合展仁洲俱乐部新引进的该名运动员,属于中国国家队运动员。应该和其他中国运动员一样,在羽超联赛期间和场合,接受并穿着联赛规定的服装,不能遮挡威克多LO GO,更不能穿着竞品服装上场,包括正式比赛、球迷见面会以及表演赛等。

  我们呼吁参与羽超联赛的各方秉持契约精神,尊重羽超联赛有关制度与规定,尊重赞助商的利益和规则,大家合力,真正为推广中国羽毛球运动做贡献。

  谢谢各位的关心。

  江苏威克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9日

  看法

  规则不是面团,哪能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即使联赛有明文规定,可为何在青岛队租借林丹办理各种手续时,无人阻止或提示青岛队?等到青岛队将真金白银撒出去了,才在最后时刻通知林丹不能上场。从赞助商的声明中可知,与林丹同属一队的外援,也拥有与联赛冲突的个人赞助商,却能通过遮标的方式参赛,到了林丹这里却不行。

  中国羽协可以制定规则,但绝对不应该把规则当成手中的面团,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在国家队层面同样存在赞助商冲突的问题,最终经过多方协调,林丹代表中国队出战了苏迪曼杯。中国羽协在其中一定出了不少力。因为中国队不能少了林丹这张王牌。可是到了俱乐部赛事中,没了国家队的利益,羽协就不再努力斡旋,任由几败俱伤的局面出现。

  “(联赛)时间短,而且我们重心在国际赛场上。你看那些在国际赛场上成绩好的项目,国内联赛反而差一些。国内联赛好的,国际上成绩就不行。我不是否定其他项目,只是每个项目侧重不同。”中国羽毛球协会副主席、国家体育总局乒羽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羽毛球国家队总教练李永波曾对羽超联赛发展缓慢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如今,林丹被禁赛似乎更能说明羽超联赛发展不好的原因。无规矩不成方圆,且不说让联赛时间更长、运行更规范,只要联赛和羽协能按照已有的规矩严格执行,联赛才能减少乱象,正常发展。 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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