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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业界] 互金协会:从事外汇等杠杆交易的网络平台属非 法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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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1 07:47 |北京|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网11月10日电 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网站消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今日发布《关于防范通过网络平台从事非 法金融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指出目前从事外汇、贵金属等杠杆交易的网络平台(含跨 境)在我国无合法设立依据,金融监管部门从未批准,开展上述交易业务的网络平台属于非 法设立。

  提示称,近期,根据金融监管部门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监测,发现通过各类网络平台非法从事多种金融产品杠杆交易的活动增多,其中存在较大的金融和社会风险隐患。为帮助社会公众认识投资风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风险事项提示如下:

  一、境内机构未经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站、移动通讯终端、应用软件等各类网络平台从事外汇、贵金属、期货、指数等产品交易(含跨境),以及境外机构未经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站、移动通讯终端、应用软件等各类网络平台为境内客户提供外汇、贵金属、期货、指数等产品交易,均属于违 法行为。

  提示指出,目前从事外汇、贵金属等杠杆交易的网络平台(含跨 境)在我国无合法设立依据,金融监管部门从未批准,开展上述交易业务的网络平台属于非 法设立,参与此类平台交易的双方权益均不受法 律保护。因此参与此类平台的投资活动面临较大风 险。

  各类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金融法规,不得为此类非 法金融交易提供服务。协会呼吁:社会公众应认清非法金融交易活动的本质,自觉抵制高收益诱 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违 法违 规交易,谨防因交易违 法造成自身财产损失,如发现违 法犯 罪活动线索,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反映或向公安机关报 案。

  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单位应加强自律,抵制非法金融交易行为,不为其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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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1 13:16 |广东|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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